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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驗屋必讀】建商還沒拿到使用執照,可以要求我驗收嗎?差別在哪裡?
發布日期:Sun, 25 Jan 2026 16:00:00 GMT

買房交屋前,可能會遇到一個問題:
「建商還沒取得使用執照,就通知我要去驗收,這樣合理嗎?」
其實,這不只關係到驗屋能不能完整檢測,也是保障買方權益的重要環節。
Q1:建商尚未取得使用執照,可以要求我驗收嗎?
答案:不可以!
許多買方擔心合約裡的條款,例如:
「建商通知驗收後,買方要在一定期限內驗收,否則即視同完成驗收。」
但其實不用擔心,因為:
只要建商發通知時,房屋條件並不完整或是與法令、合約規定不符,那麼這份驗收通知就是無效的。
換句話說,買方完全有權利拒絕驗收,不會因此構成違約。
這一點對買房族非常重要,因為「有沒有使用執照」代表房子是否真的具備合法交屋的條件。
Q2:取得使用執照與否,在驗屋上有什麼差別?
若建案還沒取得使用執照,代表無法申請正式的水、電及瓦斯錶。
在這種情況下,驗屋時只能用「臨時水電」來檢測。
臨時電主要差別是電壓不穩定,部份220V可能無法作動,其他部份在有電力狀態下都可檢測不受影響。
臨時水的主要問題是水質較差,若是可以正常試水的情況下影響不大,如果希望更完整地確認新成屋狀況
建議等建商取得使用執照,並有正式水電瓦斯後再安排驗屋。或者先行驗屋,之後再透過「複驗」確認當初無法檢測的項目。
買新成屋的流程中,驗屋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後防線。
若建商尚未取得使用執照,買方完全可以拒絕驗收,不用擔心違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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